紧急通知
接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通知。从2005年10月1日起,1类危险品货物不准在码头堆场内存放,只能采取过境方式即卸即装作业。望广大客户掌握好货物发车时间,以免产生在港口压车。谢谢合作!
杭州新运广州分公司 2005年9月23日